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北接线质量安全中心项目
JJSD-SYS-ND1、JJSD-SYS-BD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北接线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2〕47号、苏发改基础发〔2021〕1296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出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现对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北接线质量安全中心项目JJSD-SYS-ND1、JJSD-SYS-BD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
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起点顺接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引线,芙蓉大道至南云路段利用规划廊道(规划西外环路线位),之后在锡澄运河东北侧穿越,上跨锡澄路、下穿在建南沿江铁路及规划盐泰锡常宜铁路、上跨新长铁路及改建新长铁路,与沪武高速公路交叉,终于徐霞客大道,全长11.5km(主线均为桥梁)。全线共设置互通2处,分别为南闸互通、徐霞客枢纽(复合式互通)。
(2)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北接线
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北接线工程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主线均为桥梁形式(宽度33.1米),路线起自G2京沪高速公路靖江互通北侧约2.5km,设靖江枢纽与京沪高速公路衔接,沿城西大道走廊向南至公新公路,终点顺接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北引线,全长约5.4km。
江阴市西外环路改建工程路线起自滨江路交叉口,沿现状346国道(西外环路)老路线位改建,沿线分别与通富路、五星路、人民路、青山路、毗陵路交叉,止于芙蓉大道交叉口,路线全长3.453km。
2.2 招标范围和计划服务期
(1)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
①招标范围
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质量安全中心项目JJSD-SYS-ND1标段:
对应桩号范围为K-1+906.673~K9+226.500。
招标范围为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的土建工程相关试验检测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招标内容:对应桩号范围内相关试验检测工作和实施过程中施工安全管理、测量管理、交工验收检测等相关工作:
a、承担对应桩号范围内(含涉铁段)委托人负责抽检的路基、桥梁、涵通、路面、相关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土建、房屋土建等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包括全线工程的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工作;协助委托人开展全线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桩基承载力、完整性检测、桥梁静动载试验、机电工程检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徐霞客枢纽的路面工程(不含沪武主线)及房屋土建工程等的试验检测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b、协助委托人开展对应桩号范围内(含涉铁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但徐霞客枢纽的路面工程(不含沪武主线)及房屋土建工程等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c、承担对应桩号范围内(含涉铁段)委托人负责的测量管理和维护,并对重要工点的日常测量工作进行复核、抽检、指导;但徐霞客枢纽的路面工程(不含沪武主线)及房屋土建工程等的测量管理和维护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d、承担对应桩号范围内(含涉铁段)的沉降观测工作。
e、承担对应桩号范围内(含涉铁段)工程和徐霞客枢纽的路面工程(不含沪武主线)及房屋土建工程等的交工验收检测(含不少于两轮使用桥检车的全面桥梁检测;不含桥梁静动载试验、机电工程检测)相关工作,并配合开展交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②计划服务期
2022年10月~2024年12月。开始日期以委托人现场管理机构发出开始试验检测服务书面通知之日为准,结束日期为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
交、竣工验收及试运行阶段的配合时间:约24个月。
(2)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北接线
①招标范围
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北接线质量安全中心项目JJSD-SYS-BD1标段:
对应桩号范围为JK1048+810~K3+886.006。
招标范围为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北接线的土建工程相关试验检测及安全管理等工作和靖江市靖江西互通代建段与江阴市西外环路改建段的土建工程相关试验检测等工作。
招标内容:对应桩号范围内相关试验检测工作和实施过程中施工安全管理、测量管理、交工验收检测等相关工作,以及靖江市靖江西互通代建段与江阴市西外环路改建段的相关试验检测工作和交工验收检测等相关工作:
a、承担对应桩号范围内和靖江市靖江西互通代建段与江阴市西外环路改建段委托人负责抽检的路基、桥梁、涵通、路面、相关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土建、房屋土建等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包括全线工程的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工作;协助委托人开展全线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桩基承载力、完整性检测、桥梁静动载试验、机电工程检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b、承担对应桩号范围内和靖江市靖江西互通代建段与江阴市西外环路改建段的主体工程监理人负责抽检的所有工程(不含房建和机电工程)的原材料、混合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工作、现场检测工作(不包括取样、送样;取样、送样工作由主体工程监理人负责),但不含桩基承载力和完整性检测。
c、协助委托人开展对应桩号范围内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d、承担对应桩号范围内委托人负责的测量管理和维护;并对重要工点的日常测量工作进行复核、抽检、指导。
e、承担对应桩号范围内和南北引线及靖江市靖江西互通代建段与江阴市西外环路改建段的沉降观测工作。
f、承担对应桩号范围内和靖江市靖江西互通代建段与江阴市西外环路改建段工程的交工验收检测(含不少于两轮使用桥检车的全面桥梁检测;不含桥梁静动载试验、机电工程检测)相关工作,并配合开展交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②计划服务期
2022年10月~2024年12月。开始日期以委托人现场管理机构发出开始试验检测服务书面通知之日为准,结束日期为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
交、竣工验收及试运行阶段的配合时间:约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a、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综合甲级资质;
b、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还应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业绩条件: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较好地完成过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或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质量检测项目(不包含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a、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桥梁或公路)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
b、应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条件:
至少担任过一任受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一任受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不包含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
(3)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b、与对应施工标段承包人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质量安全中心标段进行投标。
c、2017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中未按投标承诺到岗和中途更换的中心试验室主任不得作为项目主要人员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有志大厦507室
电话:025-52772820 18061490709
联系人:胡莹 周晓卫
工作QQ:514352417(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本次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质量安全中心项目JJSD-SYS-ND1标段、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北接线质量安全中心项目JJSD-SYS-BD1标段、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HWK-SYS-CS1标段、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泰州段质量安全中心项目NY-SYS-1标段、东台至兴化高速公路质量安全中心项目DX-SYS-XH1标段共计5个标段的招标,1家单位最多允许中1个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上述5个标段中最多可中标数量总和为1个标段。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5日18:00至2022年9月13日 18: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8.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514352417。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11时30分。
(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2)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4)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升级,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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