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及养护对策分析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及养护对策分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及养护对策分析
2.1.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及养护对策分析项目,包括路面、路基、沿线附属设施、桥梁及隧道检测评定与分析。路面、路基及沿线附属设施的检测评定里程共计3452.01公里,路面采用CiCS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设备对全线路面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评定;路基及沿线附属设施则采用人工调查或自动化检测对全线进行检测评价。桥梁检测覆盖的高速公路桥梁共计9107座,按照桥型、桥龄、所属线路等分类原则对各桥梁进行外业技术等级复核及内业规范化检查,并最终完成桥梁检测报告。
隧道检测覆盖的高速公路隧道共计268座(单洞),按照隧龄、交通量、隧道所处特殊地理和地质环境、结构类型、交通事故发生率等原则进行检测,并完成隧道检测报告。
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下辖高速路段公路技术状况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编制检测评定及养护分析报告。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全部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2022年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及养护对策分析,具体详见附件3,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9年9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9日9:00至2022年9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2022年9月19 日9时30分在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A座2109室举行开标会。
5.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观看开标现场直播。
5.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李娜
电 话:0311-66726762
招标代理: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楼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
电 话:18932539796、13229867006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
资质要求 |
投标人独立投标的: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具有路面平整度、路面破损或路面裂缝调查、路面车辙等检测能力;具有桥梁和隧道检测能力)。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1、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 3、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养护对策分析工作的单位; 4、联合体各成员分别具有的CMA证书总检测范围应涵盖本项目全部检测项目(具有路面平整度、路面破损或路面裂缝调查、路面车辙等检测能力;具有桥梁和隧道检测能力)。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独立投标的: 近三年(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每年完成过一个1000车道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路况检测项目,完成过高速公路特大桥梁检测项目累计长度不低于5000延米,完成过不少于3座的高速公路长隧道或特长隧道检测。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要求承担路况检测的成员:近三年(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每年完成过一个1000车道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路况检测项目; 承担桥梁检测的成员:近三年(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高速公路特大桥梁检测项目累计长度不低于5000延米; 承担隧道检测的成员:近三年(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不少于3座的高速公路长隧道或特长隧道检测。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21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检测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近3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定期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2 | 路面方向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近3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路况检评分析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桥隧方向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近3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桥梁或隧道检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近3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单项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质量要求、服务期限及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信息;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清单报价与投标函文字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其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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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履约信誉: 5分 主要人员: 20分 业绩: 20分 技术能力: 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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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此处不适用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还应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内容与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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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对项目的理解 | 10 | 对项目范围和任务理解基本准确,部分考虑了持续性发展要求,得6分; |
对项目范围和任务理解较准确,较充分考虑了持续性发展要求,得6-8分; | |||||
对项目范围和任务理解准确,充分考虑了持续性发展要求,得8-10分; | |||||
项目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对策措施 | 5 | 项目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3分; | |||
项目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较为有效可行,得3-4分; | |||||
项目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强,技术建议有效可行,得4-5分。 | |||||
检测方法和评价方法 | 10 | 检测方法和评价分析方法基本适合本项目,得6分; | |||
检测方法和评价分析方法较为适合本项目,得6-8分; | |||||
检测方法和评价分析方法适合本项目,得8-10分; | |||||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 | 5 |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基本明确、合理,得3分; | |||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较为明确、完善、合理,得3-4分; | |||||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明确、完善、合理,得4-5分。 | |||||
工作进度计划 | 5 | 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度计划基本明确、合理,得3分; | |||
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度计划较为明确、完善、合理,得3-4分; | |||||
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度计划明确、完善、合理,得4-5分。 | |||||
项目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 5 |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合理,得3分; | |||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较为完善、合理,得3-4分; | |||||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合理,得4-5分。 | |||||
2.2.4(2) | 履约信誉 | 5分 | 信用 评价 | 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信誉最低要求要求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 |
2.2.4(3)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 | 10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项目负责人要求的,得6分。 |
每增加一项担任交通运输部年度国家干线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项目-路况检测的项目负责人,得1分,本项满分4分。 | |||||
路面方向技术负责人 | 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技术负责人要求的,得3分。 | |||
每增加一项近三年(2019年9月1日,已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省级及以上高速公路路况检评分析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 |||||
桥隧方向技术负责人 | 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技术负责人要求的,得3分。 | |||
每增加一项近三年(2019年9月1日,已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高速公路桥梁或隧道检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 |||||
2.2.4(4) | 业绩 | 20分 | 路面 方向 | 12 | 承担路况检测单位,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路况检测业绩要求的,得7分,本项满分7分。 |
承担路况检测单位,近三年(2019年9月1日,已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每增加一项高速公路路况检测业绩的,得0.5分,本项满分1分。 | |||||
承担路况检测单位,近三年(2019年9月1日,已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每增加一项规模不低于10000车道公里高速公路路况数据处理、评定及养护分析项目业绩的,得1分,本项满分4分。 | |||||
桥隧 方向 | 8 | 承担桥隧检测单位,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桥梁与隧道检测项目业绩要求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 | |||
承担桥隧检测单位,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近三年(2019年9月1日,已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高速公路特大桥梁检测项目累计检测长度每增加5000延米,得1分,本项满分2分。 | |||||
承担桥隧检测单位,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近三年(2019年9月1日,已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每增加1座高速公路特长隧道检测业绩的,得0.5分,本项满分1分。 | |||||
2.2.4(5) | 技术能力 | 技术实力5分 | 路面 方向 | 3 | 承担路况检测单位,参与过2个与本项目相关的(含路况检测、评定、养护)国家标准或交通运输部标准规范编制,得0.5分,每增加1项上述各类标准规范编制得0.25分,最高得0.5分。本项满分1分。 |
承担路况检测单位,具有用于实时路况数据快速采集的系统软件;具有用于路面破损识别、平整度与车辙数据处理的系统软件;具有用于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的系统软件;具有用于数据管理和养护决策分析的路面管理系统,每有1项加0.5分,本项满分2分。 | |||||
桥隧 方向 | 2 | 承担桥隧检测单位,参与过与本项目相关的(含桥梁或隧道检测、评定、养护)国家标准或交通运输部标准规范编制,得1分,本项满分1分。 | |||
承担桥隧检测单位,具有用于桥梁技术状况的系统软件;具有用于桥梁数据管理和养护分析的桥梁管理系统;每有1项得0.5分,本项满分1分。 | |||||
2.2.4(6)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注:1、评标委员会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技术建议书评审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1、完成河北高速集团所辖高速公路网路况检测(包括路面平整度、路面破损、路面车辙、路面跳车、路面磨耗、前方图像和GPS信息等),并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及路面管理系统(CPMS)的要求,进行数据处理、路况评定及养护对策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路面技术状况数据评定及养护对策分析报告(养护对策分析报告编制要求附后),提交科学的养护对策建议,制定中长期养护规划及年度养护计划,同时按指定格式提交电子数据。
2、完成河北高速集团所辖高速公路路基及沿线附属设施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规定,对沿线路基存在的路肩损坏、边坡坍塌、水毁冲沟、路基构造物损坏、路缘石缺损、路基沉降和排水不畅等7类损坏类型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技术状况进行评定;对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开展专项现场检测,并完成相应内容的检测及分析评定。
3、完成河北高速集团所辖高速公路网全部桥梁的定期检测及技术状况评定,编制桥梁检测评定分析报告。桥梁定期检测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桥梁基本情况、桥梁技术状况分析、典型病害及成因分析、养护需求分析及费用估算、年度养护计划建议等。
4、完成河北高速集团所辖高速公路网全部隧道的土建结构定期检测及技术状况评定,编制隧道检测评定分析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基本情况、隧道技术状况分析、典型病害及成因分析、养护需求分析及费用估算、年度养护计划建议等。在其他单位完成隧道机电检测报告后,应利用隧道土建结构检测并结合隧道机电检测结果完成隧道技术状况评价工作。
5、按规定编写检测评定报告。具体规定如下:总报告包含:集团公司路网检测评定总报告、各分公司路网检测评定总报告(分公司下辖多个路段时,还应编写具体路段检测评定总报告)。分项报告包含:各分公司路基路面分项报告;各分公司桥梁分项报告、各分公司隧道土建结构分项报告。分公司下辖多个路段时,还应编写具体路段分项报告。
6、养护对策分析报告编制要求。独立中标人或中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按以下规定编写路面技术状况数据管理及养护对策分析报告:集团公司路网路面技术状况数据管理及养护对策分析报告、各分公司路面技术状况数据管理及养护对策分析报告(分公司下辖多个路段时,还应编写各路段路面技术状况数据管理及养护对策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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