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衡阳市长湖片区绿色发展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经济带衡阳市长湖片区绿色发展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机关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编号 2103-430400-04-01-203981,业主为衡阳市湘江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 ,招标人为衡阳市湘江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委托检测、见证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衡阳市蒸湘区;
项目基本情况:海绵化道路、停车位、生态绿地与复绿、水生态治理、青少年素质教育培训基地、邻里中心、加油站、扩建小学等,项目分二期建设,第一期为市政道路和松亭公园,第一期市政道路包含玉娥路,光辉街,重安街,承阳路,以及重安街与光辉街桥梁。
2.3 服务期限: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2.4 招标范围:长江经济带衡阳市长湖片区绿色发展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包含市政道路玉娥路,光辉街,重安街,承阳路,以及重安街与光辉街桥梁和松亭公园及配套建筑的委托检测、见证检测的全过程服务。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检测项目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5 质量要求:检测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 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为准)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处于有效期内) ;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 测范围至少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资质并取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市场 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 (CMA认证) 证书(CMA认证范围至少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水电检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土工的相关检测项目、参数),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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