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十四五公路改扩建工程桥梁交工验收试验检测及荷载试验,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助和一般债券,招标人为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十四五公路改扩建工程桥梁交工验收试验检测及荷载试验;
(二)项目编号:GZQT2023-DY036
(三)项目地点:贵州省黔南州;
(四)项目类别及结构类型:公路交通工程;
(五)服务期限: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按签订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桥梁交工验收试验检测及荷载试验试验报告之日止。检测时间:具备检测条件后按招标人规定期限内完成。
(六)建设规模:
1、G210线龙丛至贵定四方井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龙里县与贵定县交界处的龙丛富洪村,顺接G210线龙里至龙丛公路项目的终点,终点止于贵定县四方井,与G210贵定四方井至港边公路的起点顺接,路线全长27.293公里,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扩建,设计速度4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一般路段为8.5米,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利用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
2、C210贵定港边至沙坪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起于贵定县G210与东兴北路、东兴南路十字平面交叉口,止于G210福泉市沙坪至马场坪公路起点,路线全长9.112公里,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8.5米,桥涵设计等级为公路I级。
3、G321贵定云雾至惠水猪帘洞公路改扩建工程(甲晃至猪帘洞段):项目起点位于惠水县与龙里县交界处的甲晃,与G321贵定云雾至惠水猪帘洞公路改扩建工程(贵定云雾至甲晃段)相 接,终点与惠水县城猪帘洞附近长新路顺接,路线全长44.972公里。全线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4、G552罗甸罗苏至荸基丫口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起于罗甸县罗苏村纳庆组G212与G552交汇处的T型路口,止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交界位置附近,路线全长5.521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8.5米,桥涵设计等级为公路I级。
5、G321贵定云雾至惠水猪帘洞公路改扩建工程(贵定云雾至甲晃段):项目起于贵定县云雾镇七里冲,与G321贵定段相接,途经贵定云雾镇、龙里湾滩河镇,止于惠水县与龙里县交界处的甲 晃,路线全长11.803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8.5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七)招标范围
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十四五公路改扩建工程全线道路的桥梁交工验收试验检测及荷载试验。
(桥梁一览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 主要工作内容:
桥梁交工验收试验检测及荷载试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桥梁试验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基本内容且满足黔交质监[2015] 3号、黔交质监[2015]6号和黔交质[2017]76号文件、黔交质[2017]60号文件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文件要求:
(1)荷载试验
1)荷载试验工作内容为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
2)静载试验应包括:○1主梁应力、应变测试;○2主梁挠度测试;○3梁体在荷载试验过程中裂缝观测;
3)动载试验测试参数应包括:○1主梁自振特性(桥梁自振频率)测试;○2行车动力响应(动应变、冲击系数)测试。
(2)实体检测
1)检测频率
都匀公路管理局十四五公路改扩建工程所有新建桥梁均须做荷载试验(静载+动载)和实体检测。
2)实体检测内容
(a)受检桥梁上部结构主要承重构件混凝土强度,每跨用回弹法测不少于10个测区。
(b)受检桥梁上部结构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每跨测4处,每处测8个点。
(c)受检桥梁上部结构的主要结构尺寸,每座桥测10-20个点。
(d)盖梁混凝土强度,每跨用回弹法测不少于2处,测区总数不少于10个测区。
3)外观检查应对全线所有桥梁进行外观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包括:桥面系外观检查,上部 结构检查(含伸缩缝),下部结构检查(含支座)。
(4)桥梁检测要求
1)分析内容
(1)通过分析静载试验荷载效率的系数,判断本次荷载试验是否能反映结构的实际受力与变形能力;
(2)通过分析各测点相对残余应变和变位,检验桥梁的弹性恢复能力。
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3.1.2 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综合乙级及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
3.1.3 投标人取得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参数应覆盖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服务参数内容;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试验检测工作不少于5年,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无在岗项目。
3.1.5 其他:
1.投标人须为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单位。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将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关于贵州省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中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主页查询本单位信用评价,应优先适用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
①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公布的评价结果;
②没有贵州省评价等级,但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②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但有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时,按其等级引用。
③以上评价结果都没有评价的,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1)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 A级对待;
(2)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 B级对待;
(3)仅有 1 次达到直接定为 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 2次达到直接定为 C级不良记录 的,按 C 级对待;
(4)发生直接定为 D级不良记录超过 1次的,或直接定为 C级不良记录超过 2次的,或 直接定为 D、C级不良记录合计 2次的,按 D级对待。
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可于2023年12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到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时,均须出具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综合乙级及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采用网上报名的潜在申请人:须按上诉要求将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贵州省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2660624830@qq.com进行报名,待核验信息后我公司会将报名登记表及缴费二维码发送至申请人邮箱,待申请人付款及回传报名表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费发票可开标时开取)。
(2)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座22楼)。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5.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9日上午11时20分。开标(递交文件)地点: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剑江北路170号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官网上发布。
七.投诉举报
7.1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 10 日期限内。
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
异议受理联系电话:0854-8311316
投诉受理部门(监督单位):贵州省公路局
投诉联系电话:0851-85992439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
地 址:黔南州都匀市剑江北路170号
邮政编码:558000
联 系 人:游工
电 话:0854-8311316
招标代理: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栋22楼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吴辙
电 话:0851-85833273、19358606216
邮 箱:26606248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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